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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蕙如律師稱檢方任憑輿論傷害楊 檢察官反擊

卡神楊蕙如被控利用網路PTT論壇,侮辱外交部大阪辦事處,被台北地檢署依侮辱公署罪起訴。台北地院2月14日上午11時首次開庭,楊蕙如戴著口罩出庭應訊。 (記者劉信德攝)

卡神楊蕙如被控利用網路PTT論壇,侮辱外交部大阪辦事處,被台北地檢署依侮辱公署罪起訴。台北地院2月14日上午11時首次開庭,楊蕙如戴著口罩出庭應訊。 (記者劉信德攝)

2020/02/14 15:1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卡神」楊蕙如涉嫌指示蔡福明等下線發文帶風向案件,今首度開調查庭。楊仍否認犯罪,律師楊偉仁則對起訴書、送達等流程,表達遺憾,原因在於,檢方從起訴到移審長達45天,任憑輿論發展,讓流言對傷害楊的身心,且檢方任意選擇送審時間,也傷害國家法制。

律師陳偉仁說,起訴書落款日2019年11月15日,起訴時間是在2019年12月2日,書記官製作書類是2020年1月10日,卷證移審則在20201月15日,這45天任憑輿論發展,造成楊的身心受到傷害,另檢方任意選擇送審時間,已傷害國家法制。

但公訴檢察官陳照世回嗆,因檢舉楊蕙如人數眾多,相關流程並無不法,過程經得起檢驗,歡迎與本署作切磋指教;陳也以《春秋》名言「傷人以言,甚於劍戟」指出,楊、蔡福明等人的行為,早已超出言論自由範圍,並嚴重損害國家公權力。

另位公訴檢察官范孟珊批楊蕙如打著言論自由旗幟,上網侮辱大阪處,等同侮辱台灣。至於蔡福明部分,范孟珊說,蔡被偵訊過程中,全程由律師陪同,故手機內訊息是在蔡同意下當成證據,具證據力。

不過蔡福明律師認為,偵查檢察官並未告知可蔡拒絕接受,故蔡是在高壓偵訊下,只能同意交出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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