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對女友2女兒伸狼爪 被判10年刑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歐姓現役軍人,涉嫌在花蓮家中對女友的女兒小花(化名)與小倩(化名)伸出狼爪,陸續在家中以、旅館,伸手摸兩名女兒的下體;審理時,歐竟還辯稱是在幫忙按摩時不小心碰到下體;全案發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嫌,判歐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歐男為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的現役軍人,與小花與小倩的母親結識後,成為男女朋友,並從2012年起與母女同居在花蓮市,2018年,當時還在讀國中的小花與小倩,因為要練球,轉學至宜蘭某國中,放假才會回到花蓮住處,平日則住在學校。
不料,歐一成從那年7月起,露出狼性,開始覬覦女友的兩名女兒。還陸續伸出狼爪,他先在花蓮市住處分別在不同天的深夜,趁小花與小倩熟睡時開始上下其手,還伸手進褲子內摸下體,2個女兒遭遇到侵害均以腳踢反抗。
但歐食髓知味,在休假時間,與女友跑到礁溪找兩姊妹,分別在旅館與香客大樓,以同樣手法,對姊妹伸出狼爪,姊妹不堪受辱,向母親控訴,學校老師、教練也發現兩姊妹精神狀態有異,詢問下全案曝了光,歐的女友也在校方協助下到警局報案。
審理中,歐辯稱,因為姊妹練球腰會痛,有時半夜他會到房間內看兩人有沒有蓋棉被,怕睡姿不良腰會更痛,且他有幫忙按摩,可能是按摩過程不小心碰到下體才會被誤會。
但歐還曾傳Line給姊妹,內容含「寶貝」、「呵護你」與「說過要等我」等語,法官認為這些語言顯微男女之情,逾越一般長輩對孩子的關心,加上被害人與女友指證歷歷,法官認為被告辯稱不足採信。
全案審結,法官痛批,被告為現役軍人,但為滿足自身性慾,不顧未成年姊妹的身心與人格發展及心靈感受,造成被害人心靈難以抹滅的陰影,惡性甚鉅,依強制猥褻罪判1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