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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擬帳戶成詐騙工具 警:個資外流小心成幫助犯

    2020/02/06 05:57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警方指出,類似支付寶的虛擬交易,為了保護消費者,都會有第三方交易提供虛擬帳戶,由買家受貨後,再將費用轉給賣家,但這虛擬帳戶卻遭詐欺集團作為犯罪工具。(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警方指出,類似支付寶的虛擬交易,為了保護消費者,都會有第三方交易提供虛擬帳戶,由買家受貨後,再將費用轉給賣家,但這虛擬帳戶卻遭詐欺集團作為犯罪工具。(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國內最近出現許多用「虛擬帳戶」詐騙「幫助犯」,但「嫌犯」卻都不知道自己涉案,雖然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但警方發現,這與中國交易平台「支付寶」與第三方支付交易方式有關,只要民眾身分證與帳戶外洩,就可能被歹徒盜用作為人頭虛擬帳戶,呼籲金管會應該介入,加強虛擬帳戶的認證。

    據了解,住在台南的吳姓男子與鄭姓男子,分別在去年6月與7月接獲警方通知,涉嫌網路詐騙,兩人都很驚訝,且狀況都相同,有被害人接獲詐騙電話,歹徒稱被害人的網路購物分期出錯,要先將帳戶裡的金額轉到一組「虛擬帳戶」中解除分期後,才能保住存款,最後被害人報案,警方才追查到吳、鄭兩人。

    警方指出,「解除分期」雖然這是詐騙的老手法,但過去歹徒使用的犯罪帳戶,是另外騙來的實體帳戶,現在則是用虛擬帳戶。歹徒疑似在他處拿到不知情民眾的帳戶資料與身分證字號,用來申請「支付寶」等交易平台,而這種網路交易平台,只要交易時,銀行作為第三方支付就會提供一組虛擬帳戶。

    虛擬帳戶的作用,原是為了保護消費者,要賣方出貨,買方拿到貨後,買方匯入虛擬帳戶的金額,才會轉去賣方的實體帳戶,詐欺歹徒就是利用虛擬帳戶好申請,將虛擬帳戶作為犯罪工具。

    警方認為,歹徒使用虛擬帳戶做為犯罪工具,除了好申請外,也會拖延警方追查的時間。過去歹徒使用實體帳戶詐騙,警方很快就能凍結實體帳戶,但是歹徒用第三方虛擬帳戶詐騙,警方必須先向負責第三方支付的銀行調實體帳戶資料,公文來往的時間,歹徒就能申請更多虛擬帳戶來作為人頭帳戶騙人。

    而且,歹徒透過第三方支付申請的虛擬帳戶,能更改IP位置,吳男與鄭男在個資被盜用申請虛擬帳戶作為詐騙工具後,檢察官就是發現歹徒的IP都在國外,但吳男與鄭男都在國內,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銀行則向檢警指出,用戶申請虛擬帳戶,是對應「支付寶」的專戶,可以連結到實體帳戶,申請虛擬帳戶只要身分證字號、實體帳戶等個資,就能申請完成。警方指出,只要個資外流,被歹徒拿去申請虛擬帳戶,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幫助犯,且一旦用虛擬帳戶犯案,會拖延警方追查實體帳戶的時間,無法第一時間凍結帳戶,建議金管會應該介入,加強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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