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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樂樂養雞場遭抨擊 屏縣議員周碧雲提告求償敗訴

枋寮樂樂養雞場因臭味問題數度引發居民抗爭。(資料照,記者陳彥廷攝)

枋寮樂樂養雞場因臭味問題數度引發居民抗爭。(資料照,記者陳彥廷攝)

2020/01/31 11:17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枋寮樂樂養雞場因臭味問題數度引發居民抗爭,經營雞場的屏東縣議員周碧雲不滿枋寮鄉代林文央、地方人士張仁吉及黃瓊慧等3人,陸續在網路上貼文謾罵,貶損其名譽,分別對3人提告求償215萬、130萬及15萬元,並登報道歉,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林文央等3人言論應受保障,判周碧雲敗訴,可上訴。

周碧雲不滿林文央等人在網路上以雞屎雲等不雅文字謾罵她,已屬惡意詆毀,侵害她的名譽,於是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

林文央等人則強調周碧雲經營的樂樂養雞場長期污染枋寮鄉,因惡臭難聞,才發表上開文字,並無惡意詆毀之意,而且是就公共事務表達意見,並不構成侵權行為。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樂樂」等5家養雞場確有臭味逸出及硬體設備違反畜牧法規定等情事,已影響周圍居民生活,林文央等人以上開文字戲謔嘲諷,用詞雖非典雅,但內容未脫離養雞場所生臭味公共事務範圍,難認屬惡意侵害周碧雲名譽權,對於公共事務所為言論應受最大限度保障,故駁回周碧雲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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