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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午休離開10分鐘 嬰兒被悶死遭判8個月

圖為苗栗地院(記者蔡政珉攝)

圖為苗栗地院(記者蔡政珉攝)

2020/01/26 22:06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高姓女子以保母為業,於2018年受託照顧一名6個月大黎姓女嬰,高女於當年8月29日吃完午餐後休息時,暫時離開照顧的女嬰,等到當天下午2點8分回去照看時發現女嬰被積木袋子壓住,臉部與嘴唇發黑、臉色發白後搶救不治。苗栗地院也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高女有期徒刑8個月。

不過高女當下竟未立刻報警與請救護人員到場協助,反而先陸續聯絡未具救護專業、且身在外地的丈夫、父親,直到下午3點1分才撥打119報案電話將女嬰送醫,但女嬰經搶救後仍於當天下午不治。

檢警當時解剖女嬰遺體後,發現女嬰死因為臉部口鼻遭異物覆蓋,造成呼吸道阻塞窒息,導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檢警調查,事發當時,高女住處1樓嬰兒圍欄內有相當多玩具等雜物,可是高女卻疏於注意,未能排除危險,將死亡女嬰與另一名高女受託照顧、年僅10個月大的幼兒留在嬰兒圍欄內,之後便離開客廳,離開時間至少10分鐘至15分鐘。

直到高女休息後返回,發現黎姓女嬰被遭積木袋子壓

住臉部,當時嘴唇發黑、臉色發白。

檢方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高女,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案情事證明確,雖然高女素行尚可,但身為保母卻未能提供安全環境,對死亡女嬰家屬造成無可彌補創傷,故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高女有期徒刑8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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