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安樂出庭 酸檢察官:弄我弄不到搞這些鳥事來弄我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被控涉收受政治獻金209萬元卻未如實申報,並以華夏大地旅行社顧問身分虛偽申報薪資所得等,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依違反政治獻金法、銀行法等罪起訴張氏父子等6人;台北地院今傳喚張安樂開準備程序庭,張安樂說「檢察官要弄我弄不到,就搞這些鳥事來弄我,簡直莫名其妙,如果父子間金錢往來算犯罪,我看全台灣人都犯罪了」。
起訴指出,統促黨於2006年成立時,尚未申設政治獻金專戶,張安樂與前任黨主席李新一、黨工張陳淑媜收受209萬餘元個人捐贈的政治獻金,涉違反政治獻金法。
張安樂今答稱,他承認是統促黨創辦人、實質領導人,但不敢說全黨都聽他的,他也沒管這麼細,從未過問財務、會計,他只決定大方向、大型活動,直到最近出這些事,他才去了解,且他是2013年才返台,統促黨創立後直到他返台前的事他並不清楚。
張瑋經營華夏大地旅行社公司,專接中國旅行團客,張安樂被控與張瑋、媳婦王姝茵將旅行社資產視為家族禁臠,陸續侵占1389萬餘元,2014、2015年間韜略公司匯給華夏224萬餘元港幣(約台幣900萬元),3人也私自挪用,涉業務侵占罪。
張安樂對此辯說,他和兒、媳住在同一屋簷下,兒子說公司要用錢,他就借錢給兒子週轉,兒子還他錢是天經地義的事,「難道還要簽借據嗎?父子之間的金錢往來如果有犯罪,我看全台灣都犯罪了,莫名其妙」,並痛批檢方用鳥事弄他,很荒謬;檢察稍後反駁,私人與公司仍屬不同的法人格,挪用公司款項還私人債務,仍會構成犯罪。
張安樂並非華夏大地員工,張瑋夫妻卻支薪給張安樂並投保勞健保,在2015年至17間申報薪資所得,涉逃漏稅。張安樂答辯,他擔任旅行社顧問,講好月薪10萬,但看到起訴書上寫只有7萬8000多元,他說可能父子間的錢混在一塊,有些錢被兒子扣掉了,「我以為我現在還是顧問,不知道兒子何時把我FIRE(開除)了」。
張安樂並被控指示張瑋、王姝茵以華夏名義承租10輛小發財車,無償交由統促黨胡大剛、盧朝財使用,累積租金達447萬元,虛偽申報304萬元租金支出,逃漏稅48萬餘元,涉幫助逃漏稅,統促黨獲此租金利益卻未申報,也涉偽造文書。
張安樂說,他是叫兒子去向裕隆嚴凱泰買10台車來給旅行社用,他不知道後來是租的,他承認交代送給盧朝財1輛車,「因為他的車被燒掉了,我認同他的理念」,但盧不是統促黨員,與政治獻金無關,「如果這樣有罪,我也認了」。
張安樂也對法官多次根據起訴書問他是否有「指示」兒、媳做事,表達不耐,「一定要說我指示嗎?需要我指示嗎?很多事不用我指示,也不用問我清不清楚,他們自己會去處理,這樣就起訴我,很無聊嘛!這叫做步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