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狗咬亮刀理論反被奪刀打傷 打人的因防衛過當被判刑
許男不滿被狗咬亮刀理論反被陳男奪刀打傷,屏東地院認為陳男防衛過當,被判拘10天。(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許姓男子誤闖果園被狗咬,氣得亮刀找園主理論,園主的陳姓兒子見狀上前奪刀,拉扯過程中,許男遭到打傷,憤而對陳男提告傷害,陳男堅稱基於保護家人正當防衛,法官檢視許男傷勢及全案情狀後,認定陳男防衛過當,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及上訴。
許男1年多前騎機車疑誤闖芒果園遭狗追咬,氣得找園主理論,園主的陳姓兒子認為是許男闖進私人土地才被狗咬,雙方因而爆發衝突,陳男見許男拿出柴刀,遂上前奪刀並將許男壓制在地,經陳男的張姓表弟出面勸阻,雙方才停止衝突。
許男頭部及肢體受到擦、挫傷,氣得對陳男提出傷害告訴;陳男強調是為了保護家人,經要求許男放下柴刀未果才上前奪刀,雙方拉扯過程中,許男也有出手打他。
法官認為許男持刀放於胸前未作侵害行為,陳男人數較多且有犬隻在側,檢視許男受傷程度,堪認陳男傷害犯行,顯已逾越必要性程度,自屬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