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髮師女友墜樓亡 男友要賠死者家屬錢
2019/12/31 20:0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女美髮師赴男友耿令凡住處輕生,檢警追查後認為,耿在案發前揚言「要去死我陪你」、「那我們就一起死吧」,遂依加工自殺罪嫌起訴耿,但刑庭認定耿無加工自殺犯意,判無罪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認為,耿對欲輕生的女友置之不理,反而表示「要死一起死」,但輕生與否取決於女方,權衡後判耿應賠償女友家屬共63萬餘元,可上訴。
死者母親10月中開庭時說,女兒當時告訴她:「有朋友要自殺會晚一點回家」,但她卻接到警方來電表示是她的女兒輕生,故納悶「為何是我的女兒走了?」且女兒打電話只說會晚點到家,未料,回來的是遺體,故她無法理解耿說要勸阻女兒輕生,卻為何沒打電話給女兒?也未關心女兒在哪?反而傳訊息表示「我等等就走」。
母親認為,若是關心一個人,不會如此這般,且她帶著孫子到警局作筆錄時,孫子原先還不斷地說「我要去找媽媽」,後來告訴孫子母親死訊後,孫子立刻放聲大哭。
母親強調「我自己生的女兒我自己收」,且女兒死狀只有她和葬儀社人員看到,她之所以不敢讓長輩知情女兒的死因,就怕家人承受不住,且案發至今相關訴訟已超過2年,每次開庭她都得重新回憶,內心再度撕裂,現在會繼續打官司為的是幫孫子爭取應有權益。
但耿男的律師否認耿有任何故意或過失,且富有正義感的耿已勸阻女友輕生,若這樣都有過失,誰還敢幫忙?此外,女友家屬為扭曲事實僅擷取片段臉書與LINE訊息,同時本案提告也已罹於時效。
全案今審結,北院認為,女友原本雖欲輕生,過夜後已打消念頭,但後來仍向耿男表達欲尋死,耿卻置之不理反而回應「要死一起死」,但輕生與否取決於女子決定,權衡後判耿應賠償女友母親46萬餘元、女友胞兄1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