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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店老闆娘老公中秋變狼 襲胸猥褻女店員賠30萬元換緩刑

寵物店老闆娘老公中秋變狼,襲胸猥褻女店員賠30萬元換緩刑。(情境圖)

寵物店老闆娘老公中秋變狼,襲胸猥褻女店員賠30萬元換緩刑。(情境圖)

2019/12/16 23:44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林姓男子的妻子在高雄開寵物店,女員工指控林男於去年中秋節趁機對她襲胸、強吻,隔月接老闆娘下班時,又對她強抱、親吻,被告坦承犯行並以30萬元和解,高雄地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徒刑、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在去年9月24日晚間,寵物店舉辦中秋烤肉,他見被害人到廁所洗手,自後尾隨走近,見四下無人熊抱被害人,女店員一度推開林手,怒嗆「不要用我」,不料,林男竟無動於衷,又強吻被害人嘴唇、臉部,還伸手強摸對方胸部。

林男卻若無其事,隔月下旬某日,被告到店裡接妻子下班,見被害人又落單,獨自在倉庫補貨、理貨,他走進倉庫再度襲胸強摸,不管被害人反抗,強吻額頭,造成她的左手肘瘀青、挫傷,被害人不再容忍,持驗傷單報案,林男到案坦承不諱,願意道歉和解同意賠償30萬元。

法官判決2案強制猥褻罪成立,各判刑6個月合併應執行刑10個月,願給自新機會,宣告他緩刑3年,並參加法治教育3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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