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華視違法資遣 8員工遞狀提告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健泰(持麥克風者)帶領民眾喊口號。(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隸屬公廣集團成員的華視,今年4月22日以「業務緊縮」為由,無預警資遣10名基層員工,其中2人雖與華視達成協議,但另8人不滿遭無預警資遣,今在台北市總產業工會、律師詹文凱陪同下,赴台北地院遞狀。遞狀前,一行人在北院前舉行記者會強調華視「違法資遣,欠薪不還」。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健泰說,遞狀提告是為了讓司法還勞工工作權益,讓司法還勞工公道,隨後立刻帶領喊口號:「華視違法資遣,司法還我公道」;馬也說,華視今年資遣員工後,卻又新聘26名員工,不解為何要資遣10名員工?
至於被資遣的新聞部女員工馬慧娟則哽咽表示,她一直把華視當成家,但她不懂公司政策,也不知公司有無違法,只知道4月22日當天晚間6時下班前,5時55分就被告知因業務緊縮,她與華視的僱傭關係到當日為止,當晚12時門卡就被禁,隔天早上工作就被取代。
馬女接著說,華視後來拿其中兩名達成協議的員工來指勞資有進行良性溝通,實際上卻對其他8人不聞不問,甚至寄存證信函告知若再進公司就屬「私闖民宅」;她說,在華視服務33年,一路走來對華視即便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為何要接受如此對待?且被資遣其中6人也已快60歲,又是否有中高齡歧視情況?
律師詹文凱則說,華視以「勞動基準法」中「業務緊縮」為由,資遣8位當事人,並不符合法定要件;且華視在資遣案發生後,竟還在徵才網站上招募新人填補新聞部職缺,並持續委託外包廠商從事字幕、安管工作,可見華視根本沒有業務緊縮的問題。
詹文凱也說,4位全職字幕打字人員,依法應受到勞動基準法最低工資、延長工時、特休假保障;但華視從2016年6月起,未給當事人應有法定基本工資,資遣時更拒絕償還欠薪、加班費、特休未休工資等,因此這4名員工除了要提告恢復工作權,也要求華視補足前五年「未達基本工資的薪資差額」、「加班費」及「特休未休工資」等。
詹文凱最後代表8名員工遞狀提告,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應給付薪資直到復職日止。
華視透過公關室主任吳御瞱受訪表示,華視累計虧損金額已達15.5億元,面對這些員工開出的資遣條件是希望給付資遣費直到屆齡退休為止,協議當然無法完成,進而導致3次協商無法完成;吳也強調,調整人員名單絕無年齡歧視。
被資遣的新聞部女員工馬慧娟(持麥克風者)哽咽發言。(記者溫于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