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臀女子被她媽媽直擊 色男狡辯無用遭判刑
2019/11/15 23:4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陳男在光天化日下,在台中台灣大道與惠來路行人穿越道上,出手摸妙齡女子股溝,女子大叫,且女子母親也正走在後方親眼目睹,陳男狡辯說他走路兩手揮動,不小心碰到,女子說他從股溝摸下去,還有抓的感覺,讓她很不舒服才大叫,台中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50日。
判決書指出,陳男今年6月7日下午5時許,在台灣大道與惠來路行人穿越道,意圖性騷擾,從後方慢慢靠近被害女子(約20歲),突然伸手觸摸其臀部,該女子驚嚇大叫,告知後方母親,路人也圍過來阻擋陳男去處,隨即報警處理。
陳坦承手有碰到女子臀部,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走路兩手會揮,當時他左手不小心碰到該女子臀部,不是故意的。
被害女子供稱她當時遭陌生男子以手伸入大腿間,掌心向上摸上來,還捏她的臀部,當時只有陳男在她身旁,陳男遭路人攔下,還一直向她說對不起,確定是陳男對她性騷擾,因為是股溝中摸上來,是刻意摸她,還有抓的感覺,她覺得很不舒服,轉頭就看到陳男在旁,她就跟母親說那個人碰她。
被害女子母親說,她正好走在女兒左後方,覺得奇怪為何陳男靠她女兒這麼近,她的餘光有看到陳男將手伸出去,手掌往上直直的伸出去,她女兒就大叫又回頭說「那個人摸我」,她們才報警。
法官認為陳男犯行明確,審酌他無前科,雖想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但雙方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致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判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