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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紅火案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纏訟13年的紅火案,更一審去年9月依違反金控法背信罪、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判辜仲諒3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認為更一審判決理由不完備、調查未詳盡、部分事實與理由前後矛盾,將全案發回高等法院更審。(資料照)

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纏訟13年的紅火案,更一審去年9月依違反金控法背信罪、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判辜仲諒3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認為更一審判決理由不完備、調查未詳盡、部分事實與理由前後矛盾,將全案發回高等法院更審。(資料照)

2019/11/14 16:4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纏訟13年的紅火案,更一審去年9月依違反金控法背信罪、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判辜仲諒3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認為更一審判決理由不完備、調查未詳盡、部分事實與理由前後矛盾,將全案有關辜仲諒的部分全部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辜仲諒目前正以全國棒球協會理事長身分在日本為台灣隊加油打氣,並參與世界棒球總會的會議,而他尚有紅火案、掏空中信案2件刑案尚未定讞,此次能成行,是獲得高等法院共6億元交保,並責付給同行赴日的體育署長高俊雄與律師葉建廷,得以暫時解除限制出境至本月23日。

紅火案二審重判辜仲諒9年8月,更一審認為適用速審法的纏訟逾8年可減刑的規定,且辜在偵查中自白犯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因此改判3年6月。

檢方起訴認定,2005年中信金涉插旗兆豐金,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兼副執行長的辜仲諒與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3位主管,利用空頭公司「紅火公司」贖回結構債,並間接操縱兆豐金股價,獲取不法利益3047萬4717美元(約新台幣10億元)。另名嫌疑人、辜的妹婿陳俊哲因未到案,遭到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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