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肉店縱火害廚師連嘴都張不開 惡煞判賠1093萬
2019/11/04 13:4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17年間,新北市土城知名的「鼎玉鉉」鵝肉店,遭男子蔡興旺、林家宥(原名林家寶)、黃煒杰等人潑灑調和漆,釀成2死3傷慘劇;其中,林姓廚師全身有45%燒傷,連嘴巴都因燒傷無法張開,吃飯也有困難,他氣憤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蔡興旺等人須賠償1093萬餘元。
本案起因於綽號「阿龍」男子與鵝肉店林家3子有金錢糾紛,指示蔡興旺處理,蔡男見對方無意解決,於2017年11月30日,糾集黃煒杰、林家寶,由蔡、林2人下車潑灑調和漆,黃煒杰則在車上拿手機錄影,因液體灑到煮桂竹筍爐具上,引燃火勢、迅速延燒,造成2死3傷慘劇。
案發後,蔡興旺看電視發現事態嚴重,刪光手機資料,準備連夜帶著林家寶和黃煒杰搭機逃亡,但在出國前一刻在飛機上被警方攔截。
一審新北地院依殺人等罪,判處蔡興旺無期徒刑、林家寶15年徒刑、黃煒杰13年徒刑;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被告有悔意,改判蔡興旺15年、林13年、黃11年徒刑。
案發後,林姓廚師受傷嚴重,全身有45%燒傷,除排汗功能受影響外,右手不能抬高,右手臂、右手腕全部彎曲縮小,左手掌、小拇指萎縮,手指頭無法使用,頸部更不能轉動,右腳也因燒傷,走路不便,甚至連嘴巴都因燒傷沒法張嘴,吃飯也有困難,只能吃流體食物。
林男現在必須長期穿著壓力衣,生活無法自理,由陽光基金會照護,因此向3人提出1093萬元求償;蔡興旺對於求償並不爭執,林家寶及黃煒杰並未到法院辯論,亦未提出書狀陳述。法官審理後判決蔡興旺等人賠償林男勞動能力減損費用、精神慰撫金、工作損失、醫療費用等共109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