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標發電廠集塵灰處理工作採購案 兩家廠商電話相同露餡
2019/11/03 10:3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桃園一名梁姓環保工程公司老闆為了取得北區某發電廠107年集塵灰處理工作採購案,找來兒子開設的另外一家公司,以兩家公司名義分別投標,製造出競爭假象。採購人員決標時卻意外發現,兩家公司的聯繫電話居然相同,且地址相鄰,便函請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訊後,認定此行為已觸犯政府採購法,依法將李男等3人起訴。
檢方調查,梁婦去年得知某發電廠公開招標集塵灰處理工作採購案,便由丈夫聯繫同樣開設環保公司的兒子,分別填寫2家公司的投標文件、填載投標金額,並代購押標金支票,再以2家公司的名義進行投標,營造出有2間環保公司競標的假象。
發電廠承辦人員決標時,開啟兩家公司資格、價格封,卻發現兩公司的連絡電話居然相同,而且地址相鄰,當場廢除兩公司投標資格,細查之後還發現負責人還相互持股。
兩家公司李、梁姓負責人偵訊時向檢察官承認,投標前確實有相互聯繫;梁婦也表示,此標案是由李男的公司負責填載相關資料,有詢問過李男投標金額,再以公司名義進行投標。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李姓父子一家3人涉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罪嫌,將3人起訴,並請法官依法科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