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3票幽靈人口 永康光復里長被判當選無效確定
〔記者王俊忠、吳俊鋒/台南報導〕去年參選台南市永康區光復里長的左文屏,獲最高票當選,但他遷徙3名親屬到他的永康戶籍地並投票給他,遭到檢舉,檢察官對左文屏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台南高分院近日審認左文屏遷幽靈人口屬實、且遷徙票數不必影響選舉結果,判左文屏當選無效確定、不得上訴。
台南市選委會說,選委會已得知此案,法院會把判決確定書寄送永康區公所,由區公所對左里長解職,區公所並會報請選委會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在判決確定日3個月內辦理光復里長補選事宜。
對於判決結果,光復里長左文屏喊冤強調,遷進來的3個人是兩位胞妹及1名姪子,都在3等親內,卻被檢舉涉及幽靈人口,這純粹是認知差異的問題;已經3連任的他強調自己問心無愧,既然沒有機會繼續為民服務,只能無奈接受。
永康區長張睿民指出,公所收到判決書後,會依法解除左文屏職務,光復里長一職下個月1日起由里幹事暫代,也將密切與市選委會聯繫,著手辦理補選相關作業。
台南高分院說,左文屏涉遷幽靈人口投票案,刑事部分,台南地院判左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在刑事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7萬元、褫奪公權2年;此案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刑事庭駁回其上訴。
南檢檢察官主張,左文屏為求當選里長,與2位胞妹、1名姪子商議於去年投票日前4個月把胞妹、姪子3人的戶籍遷到左文屏位於永康區的戶籍地,取得投票權,左文屏2位胞妹、1名姪子並在去年11月24日前往投票,選舉結果,左文屏獲得182票最高票,並獲選委會公告當選里長。
左文屏反駁指這3人是與他有3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把他們戶籍遷回原生家庭,縱使是為選舉支持他,於情理法應為社會通念容許,非法律責難的對象,難認這3名親屬是幽靈人口投票部隊。
台南高分院民事庭法官審認,刑法遷戶口投票行為,即得宣告當選無效,不必以有影響選舉結果為必要。被告辯稱遷戶口是3名親屬,情理法應為社會通念容許,但這3人與左文屏是旁系血親,並不能與左的配偶或直系血親關係相提並論,對左的抗辯,不予採認。
高分院法官也說,被告在檢方訊時自白3名親屬為支持他才遷戶口,且是被告要求3名親屬遷戶口的;加上刑事一、二審都判左文屏有罪,足見左文屏犯行構成刑法146條第2項虛偽遷戶口投票罪,有選罷法規定的當選無效情事,因此駁回左的上訴,判左當選無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