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告前男友迷姦 糗!下體驗出他男DNA
2019/10/18 22:4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女子小美(化名)指控,董姓前男友邀她到餐廳吃飯,卻趁機在飲料裡下藥,見她頭暈意識不清,再把她載到汽車旅館性侵,董男到案坦承在摩鐵有親吻小美下體,否認兩人有嘿咻,辯稱小美因怕新男友跟她分手,才會告他,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小美下體驗出另一名男性DNA,且案發後還委託董男幫她繳信用卡費及討論購買股票,不符常情,今將董男不起訴。
小美指控,去年8月28日,董男開車載她到餐廳吃飯,卻趁機在飲料裡下藥,害她反胃、頭暈,接著便把她載到新莊一間汽車旅館,硬上性侵,還偷拍她裸體,怒告董男乘機性交及妨害秘密罪。
董男說,與小美交往3年多來分分合合,案發當天到餐廳時,小美說頭暈身體不舒服,之後就把小美載到汽車旅館休息,他在房內有親吻小美脖子、胸、腿及舔下體,期間小美都非常清醒,因小美洗完澡後仍覺得身體不適,便載她去醫院急診,兩天後,小美告訴他,擔心男友跟她分手,才謊稱被他下藥性侵,另也有否認偷拍小美裸照。
小美尿液雖驗出安眠藥及鹼性類藥物成分,但因無事證可證明小美於何時、何種情況下服用驗出的藥物,加上小美下體驗出的並非董男DNA,案發後還與董男LINE聊天,甚至還委託董男幫忙繳納信用卡費及討論如何買股票,與一般被害人反應不同,新北地檢署因此認定性侵罪嫌不足;涉嫌妨害秘密罪部分,也只有小美單一指述,也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