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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刊爆「巴結」說引發不滿 客家大老提告被駁回

客家大老沈鳳雲認為週刊報導不實,提起民事告訴;法院審結,認定撰稿記者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並為合理適當評論,駁回沈鳳雲請求。(資料照)

客家大老沈鳳雲認為週刊報導不實,提起民事告訴;法院審結,認定撰稿記者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並為合理適當評論,駁回沈鳳雲請求。(資料照)

2019/10/09 12: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週刊去年報導,台北市客委會時任主委曾有年為「巴結」客家大老沈鳳雲,在招考新人時先逼迫9職等專員自願請調,再破格由7職等的沈男姪孫代理;沈鳳雲認為報導不實,提告要求週刊、社長、總編輯與撰稿記者應連帶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台北地院審結,認定撰稿記者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並為合理適當評論,駁回沈鳳雲請求,可上訴。

沈鳳雲指出,週刊去年9月5日以「巴結客家大老沈鳳雲換狀元 北市客委會驚爆人事黑幕」作為標題,內容略為提到:「台北市客委會主委曾有年為巴結客家大老沈鳳雲,利用職務之便,拔擢其姪孫,在招考新人時,先逼迫9職等的專員自願請調,接著不錄取甄選第一名的8職等公務員,竟破格選定7職等的沈某代理9職等職務...」等語。

沈鳳雲認為,週刊影射他施壓並影響曾有年,介入客委會人事案,並打壓會內其他職員,均非事實,要求週刊、社長、總編輯與撰稿記者應連帶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

但週刊律師出庭時辯稱,報導主要針對曾年有希望巴結沈鳳雲,並未侵害到沈鳳雲名譽,且出刊前也已向北市議員陳孋輝求證,陳孋輝當時也說,「曾有年執行徵選人事案似乎有為了地方勢力而未公正辦理」,才會撰稿質疑曾有年,並提到「巴結」沈鳳雲。

法官審理後認定,撰稿記者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並為合理適當推論,駁回沈鳳雲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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