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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家大老不滿週刊爆「巴結」說提告 律師引「半澤直樹」名句

    沈鳳雲律師詹晉鑒引知名日劇「半澤直樹」名言「上司的過錯是下屬的責任」,要求週刊撰稿記者及其上司應連帶負起賠償責任。(資料照)

    沈鳳雲律師詹晉鑒引知名日劇「半澤直樹」名言「上司的過錯是下屬的責任」,要求週刊撰稿記者及其上司應連帶負起賠償責任。(資料照)

    2019/03/12 13:3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鏡週刊去年9月報導,台北市客委會主曾年有(時任)為「巴結」客家大老沈鳳雲,透過拔擢沈的姪孫,在招考新人時先逼迫9職等專員自請離職,且不錄取甄選第一名的8職等公務員,破格選定7職等的沈姓姪孫代理9職等職缺。沈翁認為報導不實,提告要求撰稿記者及其社長、總編應連帶賠償100萬元並公開道歉。全案今天首度開庭,沈的律師引知名日劇「半澤直樹」中名言:「上司的過錯是下屬的責任」,要求上司與下屬均要負責。

    沈鳳雲委任律師詹晉鑒稍早主張,該報導通篇以「巴結」兩字指沈翁有關說客委會人事案,實則不然,且報導出刊前未詳實查證,均已侵害沈的名譽權,因此要求記者、社長與總編應連帶賠償100萬元,並登四報道歉與刊登更正報導;詹也引日劇「半澤直樹」中名言:「上司的過錯是下屬的責任」表示,報導既出,上司與下屬均需負起連帶責任。

    但週刊律師何念屏辯稱,報導主要針對客委會主委曾年有希望巴結沈鳳雲,並未侵害到沈的名譽,且出刊前也已向北市議員陳孋輝求證,陳當時也說,「曾執行徵選人事案似乎有為了地方勢力而未公正辦理」,也因此,才會撰稿質疑曾突然將人選改為從缺,「巴結」沈;律師也說,實際上有其他消息來源作同樣質疑,只是無法透露身分。

    法官庭末諭知原告若要傳證人應陳報地址,全案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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