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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再被羈押 沈慶京律師胡原龍率先赴北院遞狀抗告

    京華城案,北檢2度抗告成功,北院2日重開羈押庭裁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羈押禁見。(記者塗建榮攝)

    京華城案,北檢2度抗告成功,北院2日重開羈押庭裁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羈押禁見。(記者塗建榮攝)

    2025/01/03 14:3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昨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沈慶京的辯護律師胡原龍上午10時許就到北院遞狀提出抗告,主張沈慶京罹癌須住院治療,不宜羈押,北院已收狀受理。

    沈慶京抗告主張,他患冠狀動脈血管疾病,病情複雜變化,需規律於門診接受檢查,收押期間至少4次戒護就醫且住院,有必要赴醫院做進一步精密檢查及治療,應符合「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的可交保情形。

    但合議庭認為,沈慶京有逃亡的高度可能,至於病況,台北看守所配有醫師等專業人員或延聘專業特約醫師,足以提供相當程度的醫療照護,看守所也會視個案情形依法處理,必要時沈慶京也可向北所申請戒護至特約醫院就醫,沈先前收押期間,也是得以住院或門診獲得醫療救治,因此裁定沈羈押禁見。

    胡原龍上午至北院遞狀抗告,認為沈慶京的健康狀況確實禁不起收押的風險,應撤銷羈押裁定,讓沈具保以利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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