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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刃老母還想停押上香祭拜 法官駁回逆子聲請再延押

手刃老母還想停押上香祭拜,法官駁回逆子聲請再延押。(資料照)

手刃老母還想停押上香祭拜,法官駁回逆子聲請再延押。(資料照)

2019/10/06 12:3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酒後不滿母親碎念,一氣之下竟手刃母親造成身亡,陳被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移送法辦遭法院裁定羈押,因羈押期滿,陳以「替媽媽上香祭拜」為由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犯殺人重罪,且過去曾有多次遭通緝才到案紀錄,認定有逃亡之虞駁回聲請再延押。

今年4月13日晚間8時許,台中市太平區46歲陳男酒後與母親起口角,因不滿母親碎念他花錢方式、生活費給得不穩定,一氣之下竟持水果刀刺向母親的背部,導致母親大量失血,送醫不治,全案依殺直系尊親屬罪移送法辦,遭法院裁定羈押迄今。

裁定書指出,陳男一審已被判處無期徒刑,且陳在2008年至2009年間,曾有多次經通緝才到案接受偵查、執行的紀錄,加上陳所犯是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屬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而重罪常伴隨有逃亡、滅證高度可能,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是基本人性。

因此依客觀、正常社會通念,陳已有逃亡的相當或然率存在,有理由認定陳有逃亡之虞,至於陳聲請具保停押的理由是出去上香祭拜母親,與陳是否具備停止羈押事由,及有無羈押必要性的判斷無關,認陳遭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應從10月24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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