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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園打工性侵4女童 男大生遭重判10年

    男大生幼兒園兼職打工被控性侵4名女童,高雄地院重判10年。(情境照)

    男大生幼兒園兼職打工被控性侵4名女童,高雄地院重判10年。(情境照)

    2019/10/04 19:3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羅姓男大生在幼兒園兼職打工,被控對4名4歲女童伸狼爪,涉嫌摸胸、蹭下體,有女童家長察覺異狀,驗傷報警才揭發這名狼師獸行,高雄地院今審結宣判,依涉嫌強制性交、強制猥褻、乘機性交猥褻罪,判處羅男有期徒刑10年,仍可上訴。

    據調查,羅姓男大生的家長幫兒子找實習機會,透過友人園方協助,以教學觀摩身分旁聽及協助課程需要,自2016年起,擔任該幼兒園兼職英文教師,又因下午會有英語唱遊課程,羅男向園方提出在校午休,園方同意他在辦公室或角落休息,不料,自去年4月9日至5月4日午休時,涉嫌趁機對女童伸狼爪性侵。

    羅姓男大生偵訊時坦承犯行,檢警清查園區監視器畫面,認定有4名女童受害,遭被告猥褻侵犯1至5次不等,被害女童也指證歷歷,有女童的父母察覺女兒返家言行怪異,追問才驚覺幼兒園有狼師涉嫌猥褻,怒向警方報案,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4名女童受害。

    檢方調查被告利用午休時間,涉嫌撫摸躺在身旁的女童,親吻女童臉部,甚至把臉貼到女童下體蹭,雄檢於去年底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乘機性交猥褻等罪嫌起訴男大生,並以惡性重大,尚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昨天宣判男大生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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