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調查提3大質疑 石木欽全駁斥
石木欽委請律師廖芳萱赴司法院人審會陳述意見。(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認定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已辭職)與涉訟友人翁茂鍾不當往來,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並製成高達93頁、粗略分成3大質疑的調查報告,批評他傷害司法形象、連累其他競競業業的法官,但石木欽委託律師廖芳萱回應,認為報告粗糙、指控無稽,全數駁斥。
首先,調查報告根據翁茂鍾的筆記本,認定石、翁2人飲宴、打高爾夫球、密會上百次,期間翁涉入民刑事案件,石木欽卻未避諱,仍持續與他見面,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廖芳萱回應,翁茂鍾與他結識30餘年,兩人吃飯很正常,沒有避之唯恐不及的必要,畢竟翁所涉入的案件均非他承審。
其次,翁茂鍾的筆記本寫道與石木欽「討論案情」,調查報告認定石提供翁法律意見,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廖芳萱則說,翁茂鍾確實有提到訴訟案件,但石建議他找律師,並說明當時的司法生態與法治概念,避免他因無知或訴訟經驗不足而受騙、受害,絕對沒有建議具體訴訟策略與法律意見。
第三,調查報告指出石木欽與翁茂鍾交好,但妻子與兒子卻大買翁旗下公司的股票,到賣出的這段期間,剛好翁也涉入訴訟,時間點過於巧合;廖芳萱則說,買股票是正常的理財投資,且石的妻兒持有股票的時間長達6年,有賺有賠,豈能因此入人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