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罵金溥聰「男寵」還與馬「X交」 男網友慘了

2019/08/13 13:5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王男不滿禁煙法案未經立法院立法通過,上網批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是「金狗男寵」,並指金與「馬煙九...肛交...」等語,事後遭金提告誹謗。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金透過告訴代理人要王在網路上公開道歉、就撤告,但王不肯,上週被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拘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去年6月19日,王男上YAHOO奇摩新聞網站,以帳號名稱「殺光燒金鬼奴和狗煙奴」登錄留下「煙奴不要怕,快找金溥聰金狗男寵」、「把煙吐進金狗辟眼,金狗就high了」等語,隔天再留「金溥聰金狗男寵收煙商數億賄賂」、「馬煙九還包庇,這兩支肛交狗雜禍害歹浣有夠gbye.會分屍,會吃人.應該燒死」等語。

法院審理時,王男否認犯罪,且他留言屬事又為公益的原因在於,金溥聰把台灣弄得比菲律賓還不如。

但法官認為,王男只因一時氣憤,上網留下足以貶抑金溥聰名譽的文字,而金的告訴代理人雖代替金表示只要王上網留下道歉啟事、提出書面道歉函就撤告,但王拒絕,且王否認犯行,堪稱犯後態度惡劣,依法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