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潑汽油燒丈夫 醫師娘殺人未遂遭訴

醫師娘到加油站購買汽油縱火。(記者邱俊福翻攝)

醫師娘到加油站購買汽油縱火。(記者邱俊福翻攝)

2019/08/08 21:49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林姓醫師娘認為丈夫長期家暴,談離婚、監護權又沒有共識,去年10月竟趁丈夫在家中睡午覺,當場潑灑汽油點火,還波及到未滿週歲的兒子。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認為丈夫全身40%燒燙傷,醫院一度發出病危通知,遂依家暴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罪起訴林女,至於燒到兒子的部分則獲不起訴。

檢警調查,這對林姓夫妻年約30多歲,前年結婚後育有未滿週歲的男嬰,看似美滿的婚姻,卻因為林女自認遭到家暴,多次要求離婚未果,雙方經常為此爭執,警方也有多次夫妻倆互控家暴的報案紀錄。

去年10月19日,兩人為了孩子的監護權吵架,林女氣得持寶特瓶到加油站買汽油,回到家後發現丈夫正躺在床上睡午覺,當場就把汽油灑了下去,並拿起打火機點火,再跑出門到附近的文具店求救大喊:「發生火災啦!有一個小嬰兒在裡面!」

警消獲報趕往滅火,並將一家人倆送醫急救,丈夫頭、頸、胸及四肢多處2、3度燒燙傷,總面積達40%,林女則是手臂1度燒燙傷,男嬰也有擦傷,經急救後均無生命危險;林女不僅涉嫌殺人未遂、縱火,丈夫也認為火災濃煙恐嗆死兒子,再加告對兒子殺人未遂。

林女向檢警表示後悔,辯稱沒想要殺死丈夫,但因丈夫在急救時,醫院一度發出病危通知,丈夫出院後生活也無法自理,認定她殺人未遂,今將她起訴。

至於對兒子部分,因兒子只有手臂1x1公分的小傷口,血液中一氧化碳濃度也正常,且林女縱火後直到丈夫抱兒子逃生,都沒有碰觸到兒子,無法確認傷勢是林女造成,遂處分不起訴。

醫師娘被依家暴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罪起訴。(記者邱俊福翻攝)

醫師娘被依家暴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罪起訴。(記者邱俊福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