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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遊覽車肇事逃逸 駕駛叫「王建民」

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將王建民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將王建民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2019/08/01 14:47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男子王建民的工作是駕駛營業遊覽大客車,5月7日下午他開車行經桃園市桃園區時,與同向騎車的潘姓女子擦撞後,導致對方摔車受傷,他卻沒停車,逕自駕車離去,昨天被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說,王建民(49歲)當天下午3點多開著營業遊覽大客車行經桃園區經國路與同安路336巷口時,他打了方向燈後,就由內側車道切往外側車道,不慎與騎著機車的潘姓女子發生碰撞。

潘姓女子摔車倒地,頭部外傷併頭皮挫傷、左肩、左肘挫傷,結果王建民明知自己碰倒對方,卻未停車處理,逕自駕車離去,桃園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追查,依公共危嫌罪嫌等將王建民移送法辦。

王建民到案時供稱,他本想停車查看潘女的傷勢,但他從後照鏡看到潘女自行爬起身,感覺對方應該沒事了,他才開車離開。

檢方今天偵結,因王建民開車肇事後逃逸,將他因涉嫌公共危險、肇事遺棄、過失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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