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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控購物中心保全收線劃傷童 檢認「猝不及防」不起訴

父控購物中心保全收管制線(俗稱紅龍線)劃傷童,檢認「猝不及防」不起訴。圖為示意圖。(記者鄭淑婷攝)

父控購物中心保全收管制線(俗稱紅龍線)劃傷童,檢認「猝不及防」不起訴。圖為示意圖。(記者鄭淑婷攝)

2019/07/29 17:1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9歲羅姓男童去年8月19日早上,與爸爸到某大型購物中心,由於還未到營業時間,保全人員要求先在管制區外等候,直到10點59分營業時間到,保全正要收起管制線,男童往前衝時不慎遭線劃傷頸部,留下長約9公分的擦傷及紅腫,羅父控告購物中心江姓經理及李姓、孫姓保全人員涉嫌業務過失傷害,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男童未遵守規定在先,且從收線到男童衝入管制區僅短短2、3秒,保全人員根本猝不及防,難認有業務過失之嫌,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羅父指控,當天他帶著兒子到購物中心4樓兒童遊戲區門口,因營業時間還沒開始,孫姓保全要求兩人先到管制區外等候,10點59分營業時間將至,另名李姓保全開始解下管制線(俗稱紅龍線),但李男沒注意人潮行進動線,導致兒子進入管制區時,頸部遭還未收起的線劃傷頸部,他認為在場的孫姓、李姓保全都有過失,而購物中心江姓經理也未善盡員工教育訓練責任,對3人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孫姓、李姓保全否認有過失,孫男表示,案發時他已不在現場;李男則說,在解下管制線時曾看到男童在玩線,當下有特別提醒羅父及男童,開放前5分鐘也有提醒在場民眾注意,因購物中心要求收線時線不能落地,所以他是以繞手的方式收線,才剛準備要收線,男童就衝入管制區,導致脖子被還在空中的線劃傷。

檢方認為,江姓經理與孫男就本案無因果關係,另勘驗現場監視器,認為是男童未遵守規定在先,且從收線到男童衝入管制區僅短短2、3秒,負責收線的李男根本猝不及防,難認有業務過失之嫌,偵結予以3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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