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網購包裹爆量得收費 住戶摃上管委會挨告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家住新北市中和區「元氣大鎮」的黃姓住戶,不滿社區管委會去年11月提出,對經營網購或團購的住戶增收50%的超量郵務費,作為「超額郵件服務費」,怒向媒體投訴,官司目前仍在訴訟中,管委會王姓主委也提告黃男涉嫌將兩人對話及「遠小人」等語傳送至住戶群組,涉嫌妨害秘密、洩漏秘密、加重誹謗等罪,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罪嫌不足,今予黃男不起訴處分。
黃男去年12月向媒體投訴,去年11月只收10個郵件、包裹,卻被管委會加收695元的超額郵件服務費,認為「做網購不是原罪!」社區在徵收標準未定的情況下就收取費用,根本是吃定他們。
王姓主委指控,去年12月間,黃男透過LINE傳送「某人家裡用黑貓宅急便寄一袋米來,秘書輸入條碼再把那袋米搬入庫房待領,等某人來領,再查一次條碼,再領某人進庫房找,可調閱錄影畫面比對時間,黑貓宅急便的條碼是多少碼大家都知道,收件輸入條碼跟您領的那袋米,工作人員帶進帶出,這時間早怎麼算?」等內容,至社區住戶群組。
王男控訴,同月10日至18日間,黃男再傳送「喝一杯,提神醒腦遠離小人,最討厭那種背後插刀的,如果12月,明年1月收件次數比你王大委員家少呢?也要繼續多繳50%嗎?合理嗎?」、「搞得人跟人見面也怕錄音,留個訊息也怕被截圖,人前諾諾,人後插刀,九把刀」等語,認為黃男妨害秘密,另還涉洩漏秘密及加重誹謗罪。
黃男出庭時表示,發言並無指名道姓,「遠小人」是提醒社區大家,那句話是出自出師表,否認犯行。
檢方認為,王男自承,去櫃檯領包裹時遇到黃男,他與黃男閒聊有聊到他的包裹,認定黃男並非透過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得知王男秘密,另社區對部分住戶多收50%管理費是否適當,與公共利益有關,黃男是出於適當評論,加上並未具體指明王男,難認其他住戶能將文字內容與王男做連接,因此認定黃男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