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警政機關張貼「採訪禁制區」 偵查不公開變緊箍咒?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新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已於15日正式上路,全國各警政機關的偵查單位門口多已貼出「偵查不公開,採訪禁制區」,此10字箴言引發警界基層、媒體各有不同解讀,有媒體認為此措施「多此一舉」,自有管道取得新聞相關資訊;警界則認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避免與媒體發生衝突、對立,仍可能適度提供相關新聞資訊,也能避免受罰。
新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上路第2天,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至偵四隊,以及少年警察隊的大門,都已張貼出大紅色的「偵查不公開,採訪禁制區」標誌,轄區各警分局偵查隊也陸續張貼,有分局偵查隊因辦公區與泡茶區緊鄰,為方便民眾、媒體洽公,因此並未貼在門口,而是改貼在「不顯眼處」。
另有警分局偵查隊由於記者打稿區就在辦公室內,為符合政府單位要求,乾脆另覓一處辦公室改建為「媒體打稿區」,並將「偵查不公開,採訪禁制區」標誌貼在偵查隊內,方便民眾、媒體在泡茶區與警方洽公。
不過對於這個新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媒體有不同解讀,有人認為往後新聞資訊取得不易,警察單位對於新聞發生過程多半會採取「官方且制式說法」,對於關鍵的案情一律推稱「偵查不公開」即可,也有人認為此措施「多此一舉」,媒體自有管道能取得關鍵資訊或影片。
對於警察單位來說,警界基層則認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除了官方的「偵查不公開」,私下仍會給予適度透漏相關新聞訊息,遊走在灰色地帶,既能避免與媒體發生衝突、對立,也能避免受罰。
昨晚發生在國道3號彰化市快官路段的6車連環追撞釀6人受傷事故,媒體採訪過程中,也僅能從採訪單位處得到「6車6人受傷」,但對於事故發生原因,受訪單位即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未透漏,但媒體仍另外取得追撞發生原因。
對於新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法務部曾解釋,監看新聞的目的是自我管理,藉由內稽內控機制改進公務員做為,檢警指定專人蒐集案件的新聞早就行之有年,新法只是要落實偵查不公開,落實無罪推定原則,維護偵查程序,保護被告及被害人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