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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突然逆向闖來!公車駕駛閃不開 業務過失致死不起訴

機車突然逆向騎過來!公車駕駛閃避不及,業務過失致死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機車突然逆向騎過來!公車駕駛閃避不及,業務過失致死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2019/06/10 15:0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去年9月間,發生一起公車、機車擦撞事故,吳姓機車騎士送醫不治,33歲彭姓公車駕駛被依業務過失致罪送辦,檢方調查,吳姓機車騎士當時突然逆向闖進對向車道,短短2秒就與公車發生擦撞,彭男即使緊急向左偏移仍無法閃避,難認有疏於注意前車狀況的過失,另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也認為肇事主因為機車騎士,公車駕駛無肇事因素,因此,偵結予以彭男不起訴。

彭男供稱,當時他駕駛公車行駛在中壢區榮民路往中正國小方向,發現吳姓機車騎士突然偏離車道、往他的方向騎過來,他趕緊向左閃避但顧慮是下班尖峰時段,他不敢大幅轉動方向盤,對方速度很快且沒有煞車、減速,他根本閃避不及就撞上了。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及警方現場採證資料,另佐以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認為吳姓機車騎士突然逆向闖進對向車道在先,彭姓公車駕駛閃避不及而發生事故,難認彭男有過失責任,偵結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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