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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玩具王國」槓管委會 判決出爐「贏一半」

「101玩具王國」槓中榮大樓管委會,提告請求確認管理無效並求償780萬元租金損失。法院審理後認定管理規約無效,但求償租金則無理由。(資料照)

「101玩具王國」槓中榮大樓管委會,提告請求確認管理無效並求償780萬元租金損失。法院審理後認定管理規約無效,但求償租金則無理由。(資料照)

2019/05/31 13:4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業界頗富盛名的「101玩具王國」,在台北市精華地段的大安區安和路擁有一間金店面,4年前結束營業後原欲租給餐飲業者,但大樓管委會搬出管理規約規定,拒絕餐廳進駐;「101玩具王國」不服,提告請求確認管理規約無效並求償780萬元租金損失。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管理規約應屬無效,但求償租金損失則無理由,全案仍可上訴。

101玩具王國指出,2015年起,有多家餐飲業者表達承租意願,但,中榮大樓管委會均以管理規約明定:「住戶不得在大樓內經營任何工廠、特定管制行業或有影響住戶安靜安全之行業。如:...餐廳及麵、飯、麵包等食品、小吃業等行業。」為由拒絕。

101玩具王國認為,中榮大樓屬住商混合式大樓,規約明顯過於限制財產權,不符比例原則,且有濫用權利之嫌;101玩具王國也說,知名餐廳「悅上海」2016年曾願以每月65萬元承租,卻卡在規約無法成行,因而求償1年租金損失780萬元。

管委會則辯,大樓禁止餐廳業進駐,可大幅提升住戶享有環境品質的公共利益,比起租給餐飲業的私人利益,更值得保護,否認違反公序良俗或有權力濫用情形。

法官認為,依台北市土地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該店面確實可作為食品或小吃等行業用途;此外,中榮大樓領有使用執照,一旦符合台北市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等相關規定,店面作為經營「餐廳及麵、飯、麵包等食品、小吃等行業」使用,符合法律規定。

法官最終認定,中榮大樓規約限制101玩具王國不得就房屋作為餐飲使用,有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都市計畫、建築管理等規定,確實違反公序良俗;況且,管委會雖欲達成「保障住戶安靜、安全」目的,但採取手段已過度限制101玩具王國使用或收益,不合理侵害人民財產權,違背憲法保護人民財產權意旨,同時違反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因此判決該規約無效;但求償租金損失則無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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