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圖女移工姿色 男子性侵判刑3年2月
2019/05/28 16:5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后里區吳男透過仲介,雇用印尼看護移工來台照顧癱瘓的母親,印尼女移工「KIO」(化名)來台1個多月,吳男不顧癱瘓的母親在旁,就從廚房一路壓制她,強脫內衣褲,又拉又推至3樓房內性侵得逞,期間說要給她很多錢,事後辯稱是性交易要給她1100元,法官認為,「KIO」並無意願賺外快,依妨害性自主判處3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吳男2017年11月透過人力仲介,雇用印尼籍「KIO」(84年生),到其住處台中市后里區,照護癱瘓無法行動的母親,但貪圖女移工年輕、幾分姿色、身材瘦小,同年12月16日晚上她在1樓客廳安置好母親,竟強將「KIO」拉到廚房,壓制後強脫內褲及外褲,從背後兩手穿過腋下方式,強拉上樓,又拉又推,並對她說「我會給妳很多錢」,把「KIO」推進3樓房內,將她強壓床上性侵得逞。
完事後,「KIO」趁隙跑到1樓浴室,以衛生紙擦拭下體,紙團再以塑膠袋盛裝,保留證據,翌日上午哭哭啼啼打電話給仲介翻譯人員求救,仲介人員當天中午將她帶離開,並報警處理。
吳男坦承與「KIO」發生性行為,辯稱是性交易,講好會給她1100元,她也答應,才跟她發生性行為,總共有給她1100元,是金錢交易。
不過「KIO」否認拿到錢,說她被吳男壓制時,吳男有說要給她很多錢,但她被壓制中根本沒回答,她也不願意,她剛到台灣也不敢大叫,只有肢體反抗,但體力又不及吳男。
法官認為,吳男如何拿1100元給「KIO」,前後說不清楚,且如果「KIO」是同意性交易,貪圖賺外快,大可繼續留在該處工作,不會短時間就對外求救、且反應激烈,且對性侵過程陳述詳盡,被告所辯不可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