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不當初!老公開心載妻遊陽明山 貪快逆向撞車害死她
楊姓男子駕車載愛妻出遊,一時搶快,跨越分向線限制線,與來車對撞,造成愛妻命喪陽明山。基隆地院考量楊一時疏忽,害死妻子,已遭受極大懲罰,依過失致死罪判他拘役50天,緩刑2年。(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一場車禍,老公為了貪快,一個疏失,卻讓結髮多年的髮妻從此天人永隔,終身懊悔不已!
楊姓男子駕車載愛妻出遊,一時搶快,跨越分向線限制線,與來車對撞,造成愛妻命喪陽明山。基隆地院考量楊一時疏忽,害死妻子,已遭受極大懲罰,依過失致死罪判他拘役50天,緩刑2年。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去年2月間某日下午4點駕車搭載配有沿新北市金山區台二甲線由金山往陽明山方向行駛。
楊駕車下午4時許,行經台二甲線6公里一處彎道,跨越分向限制線侵入對向車道,與對向姜姓男子的轎車碰撞。
整起車禍,造成姜與車內太太、女兒、弟妹、姪女等多人受傷,坐在楊車副駕駛座的愛妻則因強烈撞擊,致顱部及胸部創傷、多重器官創傷性損傷,傷重不治。
檢方認定,楊駕車過彎時車速快,轉彎弧度過大,導致跨越分向線是整起事故主因,唯造成姜一家人受傷部分,姜家已撤回告訴,但車禍造成楊妻身故,檢方仍將楊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楊坦承是自己的過失,造成結髮多年的愛妻在車禍中喪命。
法官考量,楊因一時疏忽,駕車肇事害死自己妻子,已對楊造成極大懲罰,考量楊已獲得家人諒解,不予追究,依過失致死罪判楊拘役50天,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