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與鄰起爭執 子拿鐮刀助陣被送辦 辯稱:剛好在鋤草!
法官認為,胡男持鐮刀與陳男嗆聲,已讓對方心生畏懼,依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胡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胡姓男子去年3月18日下午見父親與陳姓鄰居發生爭執,竟拿鐮刀到場助陣,還嗆對方:「…,我要讓你死的很難看」,嚇得陳男躲回家中報警。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胡男辯稱當時正在鋤草,才會拿鐮刀到場。法官認為,胡男持鐮刀與陳男嗆聲,已讓對方心生畏懼,依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胡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胡男向法官表示,案發當時看見陳男與父親發生爭執,對方還拿登山杖攻擊他,當下顧不得正在鋤草,也來不及放下鐮刀,就前往攔阻,當時是跟陳男說:「你要幹嘛,你不可以打我爸」,並沒有說要讓他死得很難看。
陳男則向法官指稱,當時與胡父發生爭執,先被對方踹了一腳,自己才拿登山杖防衛,也沒打到他,結果就見胡男拿著鐮刀快速往自己的方向衝過來,還嗆:「你給我小心一點,我要讓你死的很難看」。連自己躲到家中報警,他還不善罷干休,在門外面嗆聲。
法官調查,胡男承認有持鐮刀到場,且常人見對方持鐮刀快速奔向自己,定會心生畏懼,現場雖有影像,卻沒有收音,但陳男進到屋內後,胡男還在屋外嗆聲;雖胡男辯稱是說:「你要幹嘛,你不可以打我爸」等語,但與當時的情境並不相符,躲進屋內的陳男所說非無可憑,較合乎常理。
法官認為,胡男犯後不曾向陳男道歉或是給予任何賠償,難認定有悔意,考量他無前科紀錄,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