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夏林清停聘處分遭撤銷 教育部:將上訴

教育部今澄清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在輔大教評會作成決議前,教育部一再行文輔大召開會議,有干涉大學自治之嫌,應有誤解。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學校應至遲於2個月內完成教評會審議程序,教育部有督導及追蹤學校處理事件結果之責,並無干涉大學自治的問題,收到判決後將提起上訴。(記者林曉雲攝)

教育部今澄清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在輔大教評會作成決議前,教育部一再行文輔大召開會議,有干涉大學自治之嫌,應有誤解。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學校應至遲於2個月內完成教評會審議程序,教育部有督導及追蹤學校處理事件結果之責,並無干涉大學自治的問題,收到判決後將提起上訴。(記者林曉雲攝)

2019/04/12 19:56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輔仁大學心理系2016年間驚傳性侵案,被害女學生男友事後爆料時任社科院長夏林清與工作小組疑似吃案,教育部隨即根據輔大校評會決議庭停聘夏;夏不服,認為教育部處分有違法缺失,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原處分違法,判決撤銷,全案仍可上訴。教育部今則回應,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合法督導,並非干涉大學自治,將提起上訴。

合議庭認為,輔仁大學決議停聘夏林清,是因考量夏的行為引發外界對於輔大施加壓力,其中包含教育部要求輔仁大學督促應盡速處理夏是否適任一案,否則將依法裁處,因而決議停聘1年,藉以「平息眾怒」,顯然與夏的教師適格與否無關。

教育部今晚澄清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為,在輔大教評會作成決議前,教育部一再行文輔大召開會議,有干涉大學自治之嫌,應有誤解。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1條第3項規定,學校應至遲於2個月內完成教評會審議程序,教育部有督導及追蹤學校處理事件結果之責,並無干涉大學自治的問題。

教育部也強調,輔大相關人員涉及不當介入校園性侵害事件,經學校性平會調查確認有衍生相關人員違反學生輔導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之情事,並決議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3款行為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移送教評會審議,校教評會據此審議並決議予以停聘,教育部依法審酌後同意學校的決定,係基於相關事實及法律規範,並未濫用裁量。

另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2年判決認為,大學教評會係仿司法制度設三級,有糾正下級教評會認事用法之功能,應以校級教評會之決定為最終確定意見,始合於教評會設置之功能與目的,輔大校教評會決議停聘,似難謂與司法實務見解不合,教育部將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提起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