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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柯P稱「恐怖情人」 挨告誹謗死者獲不起訴

華山分屍案被害女子的父親,不滿台北市長柯文哲以「恐怖情人」一詞形容女兒與兇手之間的關係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柯並無妨害死者名譽的犯意,今偵結處分不起訴。(資料照)

華山分屍案被害女子的父親,不滿台北市長柯文哲以「恐怖情人」一詞形容女兒與兇手之間的關係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柯並無妨害死者名譽的犯意,今偵結處分不起訴。(資料照)

2019/03/14 12:06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去年6月發生華山分屍案震驚社會,死者父親不滿台北市長柯文哲以「恐怖情人」形容女兒與兇手間的關係,怒控柯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柯並無妨害死者名譽的犯意,今偵結處分不起訴。

射箭教練陳柏謙去年6月1日清晨,企圖在台北華山大草原的小木屋內性侵女子,遭到激烈反抗時,竟將女子勒斃後再分屍,3天後再將屍塊帶到陽明山上丟棄。陳事後遭北檢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起訴,求處死刑,全案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事發後,有媒體追問柯文哲:「如何防範恐怖情人?」柯回答:「恐怖情人有時候還是會出現」,但死者父親認為女兒從未與陳交往過,柯的發言沒有同理心,並質疑柯轉移話題,不談市府管理上的無能,企圖將分屍案定位成恐怖情人案件。

不過,檢察官調閱當天柯的受訪新聞影片,發現柯是順著記者問題回答,柯挨告後再度受訪,則表示提告是人民的權利,家屬有點誤會,但除了那一點之外,政府該負責任還是會負責任。

檢察官認為,柯的發言脈絡強調情殺很難預防,恐怖情人一詞也是先由從記者口中說出,並非柯主動談論,因此認定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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