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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150元被逮 法官判罰1千倍

法官痛批慣竊曾男不知悔改,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相當於曾男竊盜金額的1千倍,要他好好反省。(示意圖)

法官痛批慣竊曾男不知悔改,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相當於曾男竊盜金額的1千倍,要他好好反省。(示意圖)

2019/02/26 14:55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曾姓男子是新竹地區知名慣竊,去年9月他騎車在路邊閒晃,發現一輛轎車未上鎖,就萌生歹念將車內150元竊走,最後遭警方查獲;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痛批曾男不知悔改,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相當於曾男竊盜金額的1千倍,要他好好反省。

法官調查,曾男8年前就在新竹地區犯下多起竊盜案,他多半在路邊閒晃,隨意伸手拉一拉停在路邊的汽車車門,只要車門沒鎖,就將車內錢財洗劫一空。

另外,曾男也會闖空門,102年4月凌晨,他跑到尖石鄉一間風景優美的民宿餐廳,見餐廳窗戶未上鎖,就爬進餐廳將紅酒、抽屜百元現金偷走,隨後逃逸。104年9月凌晨,曾男發現寶山鄉一處住戶窗戶未上鎖,也以相同方式闖入屋內,將萬元現金、數位相機、鞋子、項鍊金飾全部偷走,讓新竹縣住戶氣得牙癢癢。

雖然曾男犯下的竊案大多數都遭檢警偵破,但他仍不知悔改,去年9月,他騎著機車在新竹市區閒晃,發現一輛停放路邊的轎車車門未上鎖,就將車內菸灰缸內現金150元竊走,事後車主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比對可疑涉案人,採集指紋後送鑑定,發現與曾男相符,便將他逮捕到案。

法官審理時,痛批曾男一堆竊盜前科仍不知警惕多次行竊,嚴重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的觀念,法治觀念偏差,考量他的犯罪手段還算溫和,竊取的財務金額低微,審酌依竊盜罪,累犯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希望他能好好反省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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