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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少女逃家 中度智能障礙男竟「喬」下去

有中度智能障礙的李男,見15歲女網友逃家,竟帶回住處性侵;後因承認犯行並承諾賠償,獲輕判。(資料照)

有中度智能障礙的李男,見15歲女網友逃家,竟帶回住處性侵;後因承認犯行並承諾賠償,獲輕判。(資料照)

2019/01/29 15:0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李男有中度智能障礙,前年見年僅15歲女網友逃家,竟載對方回家,再趁熟睡之際性侵得逞;後因少女返家後告知家人受害過程,李才遭法辦。士林地院日前審結,認為李承認犯行並願意賠償,加上受中度智能不足影響才犯案,雖依乘機性交罪判刑1年10月,但給緩刑4年,並應支付20萬元給被害人,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李男,前年5月7日凌晨1時許與女網友在新北市泰山區公所碰面後,隨即載回淡水住處。

判決指,相隔兩日後,李男見熟睡少女無法抗拒,竟強插性器成功,待下體滿是血的少女逐漸醒來後才知告;少女返家後由家長陪同報警處理。

李男雖在偵查期間否認性侵,堅稱「少女同意跟我性交」,但案件進入院方審理時改口承認犯罪,並答應賠償少女共20萬元。

合議庭審酌李男犯後已有悔意,加上精神鑑定結果為「犯案時因精神障礙而辨識顯著降低」,符合減刑規定,且已先賠償7萬元,雖依法判刑1年10月,但給緩刑4年,並須在本案判決確定隔月起每月支付2萬元、直到付完剩餘13萬元,另要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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