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學生產子丟路邊 檢方予緩起訴處分
2019/01/25 14:28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18歲郭姓女學生憂心家人發現她未婚產子,去年8月31日凌晨產子後,用毛毯包裹男嬰並放入紙箱後,棄置在八德區興豐路一處巷弄小路旁,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予她涉嫌家庭暴力之遺棄案件緩起訴處分。
檢方說,當天凌晨0點,郭姓女學生在八德區住家廁所內,偷偷產下男嬰後,將男嬰用毛毯包裹並放入紙箱內,再趁著家人不注意時,將紙箱帶出家門,棄置在興豐路一處巷弄小路旁。
男嬰大聲哭泣,吵醒一旁民宅住戶,前來查看後趕忙報警,警方追查男嬰的生母是郭姓女學生,先將男嬰交還給她,再將她依家庭暴力之遺棄案件送辦。
檢方說,郭姓女學生尚在就學中,智識程度尚未完整健全,案發後她與父母共同照顧男嬰,男嬰如今發展情況良好,因案件與公共利益之維護無礙,已予她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需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參加桃園地檢署舉辦的法治教育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