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亂核准購車貸款 再來告詐欺? 法官痛批車貸公司「草率不負責」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當捆工的楊姓男子,欠陳姓朋友6萬元,陳男介紹他認識男子「劉泓軒」,由楊男當人頭,向和潤企業公司申辦「購車分期付款專案」,購下87萬元的豐田WISH汽車,劉男給陳男5萬元,隨即把車開走,楊男無力支付貸款,被和潤公司控告詐欺罪,法院發現楊男信用差,月入僅2萬餘元,和潤公司業務竟於表格中,填寫楊男從事「板模工程」、月入10萬元,法官痛斥和潤公司徵信過程草率不負責任,再把追償成本轉嫁司法機關,但也不代表2人可以向和潤公司行騙,依詐欺罪輕判楊男6月徒刑,陳男判刑1年。
記者致電和潤公司,該公司陳姓職員說,要向法務詢問再回電,但至傍晚5時許為止,記者尚未接獲回電。
判決書指出,楊男欠陳男6萬元,陳男於2015年4月間,介紹楊男認識真正姓名不詳的劉姓男子,劉男先指定想要的WISH型號與顏色,再由楊男當「人頭」,向和潤公司申請分期付款專案核准,向豐田公司購買價值87萬元WISH汽車一輛,由劉男支付頭期款4萬1000元後,劉男再拿5萬元給陳男,就把車開走,等於是用9萬1000元現金,擁有87萬元汽車,陳男則免除楊男6萬元債務。
至於購車的餘款82萬9000元,由楊男與和潤公司約定,從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每月償還2400元,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每月償還1萬4160元,2020年4月最後1期支付29萬4160元,楊男第一年尚有能力繳納,第二年起就無力償還,又拿不出汽車,和潤公司向彰化地檢署控告楊男詐欺罪。
彰化地院審理時,發現楊男月入僅2萬餘元,扣除每月5000元房租,每月給前妻數千元扶養子女,可支配餘額僅約1萬元,根本無力購車,另外,楊男還欠銀行20萬至30萬元,信用記錄差,和潤公司竟能核准貸款,更扯的是,和潤公司業務填寫的表格,從事捆工月入2萬元的楊男,變成從事「板模工程2年」,平均月入六位數(10萬元)。
楊男承認自己無意購車,只因欠陳男6萬元而配合,陳男則辯稱無意詐欺,是和潤公司審核草率,法官批評和潤公司審核貸款「極為草率不負責任」,事後又把無法收回貸款的追償成本,轉嫁給司法機關承擔,行為極為不當,但也不代表楊、陳2人可以藉此向和潤公司行騙,依詐欺罪輕判兩人各6月徒刑。
2人與檢方都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楊男是欠債而出此下策,維持6月原判,陳男穿針引線獲利,沒有值得憫恕之情,撤銷原判,改判徒刑1年,可再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