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媳紅包有公定價 法學教授告媒體敗訴定讞
政大校長、政大法學院教授郭明政,於2011年娶媳婦,廣發電子郵件邀請同事參加兒子婚禮,邀請函中提及「1人2000元,2人同行打7折2800,3人以上還是2800」等,蘋果日報、中天新聞報導遭告,最高法院今駁回郭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政大校長、政大法學院教授郭明政,於2011年娶媳婦,廣發電子郵件邀請同事參加兒子婚禮,邀請函中提及「1人2000元,2人同行打7折2800,3人以上還是2800」、「如果這樣能形成一個範例,不也很好嗎?」,蘋果日報以「真稀奇政大院長娶媳規定包2000」為標題報導,中天新聞跟進引用,郭明政控告蘋果、中天求償各5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一、二審都認定2媒體已採訪郭與其他同仁,有相當理由相信報導合於事實,判郭敗訴;最高法院今駁回郭上訴,全案定讞。
郭明政提告主張,蘋果記者採訪後,明知他只是要大家「分擔餐費」,回收宴客成本並避免紅包文化,根本不會獲利,卻以不實報導指稱他「訂出紅包公定價」,造成他名譽損害,中天未查證即跟進,更造成大家對他產生「死愛錢」的印象。
一審法官認為,依照我國風俗,交付給婚宴主人的金錢,一般被理解為「紅包」,記者將郭明政所謂的「餐費」理解為「紅包」,符合一般人的認知,且蘋果跟中天皆已平衡報導。
二審也持相同見解,並指出報導中指稱,郭明政邀請42位教授,「邀請信寫著參加的話就要分擔一些餐費,甚至連紅包價格都直接明定」,並未扭曲、誤解邀請函的原意。
郭主張婚宴是私事,隱私權被侵害,但二審認定,婚宴席開6桌,邀請函並未設密碼、要求收件人禁止轉寄,可見郭邀請賓客時,並未刻意維護隱私,且邀請函寫道分攤餐費可引領社會風潮,反而有像在鼓勵收信人傳布他的新思維之意,因此郭無從期待此事的隱私受保護;此案對社會帶來嶄新省思和衝擊,「不但具公益性,更具有高度新聞性」,報導並未違法,判2媒體免賠。
最高法院今駁回郭的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