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屋竟拿來出租牟利 管理人詐房客被起訴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陶男行為已涉犯詐欺罪,將他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陶明邨負責管理台北市中山路二段某間房屋,但陶男明知該屋於2003年已經遭到查封,卻隱匿此事,2015年時向前來幫忙裝潢房屋的張男表示,可以將房屋租給他,雙方簽下3年租約。該屋於2016年遭到法拍,張男才發現租的房子有問題,怒對陶男提告。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陶男行為已涉犯詐欺罪,將他起訴。
檢察官調查,陶男出租的房屋實際上是一名池姓男子持有,他只有管理權,但陶男卻找來張男,花了10萬元請他裝潢,並隱匿該屋子已經被查封事實,而將屋子租給幫忙裝潢的張男,雙方協議每月租金6千元,自2015年9月起租至2018年9月,先支付1萬2的押金後,再支付3個月共1萬8租金給陶男。
陶男卻於2015年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房子被法拍給一名陳姓男子,張男才發現承租的房子早就被查封。
陶男偵訊時向檢察官承認,自己明知房子已經被查封,但仍將房屋出租給張姓夫妻。張男則向檢察官說,如果知道房子在2003年就被查封,根本不可能跟對方承租。
檢察官認為,陶男明知房屋已被查封,卻還租給張姓夫妻收取租金,顯然有詐欺意圖,依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