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拿4千假鈔購物換真鈔 貪男被重判3年8月
2019/01/06 22:32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蔣姓男子在台南新營區太子宮附近、向網路綽號「豔遇」的男網友,以2500元真鈔換取5張1000元假鈔,蔣男再拿千元假鈔到商店、菜市場等地點買低價商品,找回真鈔零錢。台南地院查出蔣男犯下3條行使假鈔罪,各判3年4個月徒刑、合併判應執行刑3年8個月,同時沒收假鈔。
判決指出,蔣男從網路結識綽號「豔遇」的身分不詳男網友,他明知「豔遇」所有千元紙鈔都是假鈔,仍於不詳時間在南市新營區太子宮附近,以2500元真鈔向「豔遇」換取5張千元假鈔,前後買了幾次假鈔。
2017年5月25日上午,蔣男開車到南市1家雜貨店,趁林姓老闆忙於為其他顧客結帳,他拿1張千元假鈔向林老闆買1包香菸,林老闆找零錢905元給蔣男。
2017年5月29日上午,蔣男又開車到南市安南區本淵寮菜市場,他先拿1張千元假鈔向攤商買幾十元的薑母,攤商找零錢900餘元給蔣男;隔了10分鐘後,蔣男再拿1張千元假鈔向1名阮姓攤商買1條苦瓜,阮攤商找零970元給蔣男。
2017年5月底某日早上,蔣男再開車到南市1家早餐店,他拿1張千元假鈔向店家購買160元早餐,店家找零840元,他拿到錢即駕車離開。
直到同年6月8日下午,蔣男因開車發生車禍到台南市警三分局長安派出所製作筆錄,由於蔣的座車有改裝,警方查看探問,蔣男自行從車內拿出皮包及拿取包中物品,員警發現其中有2張千元假鈔,循線破獲此假鈔洗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