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兇槍殺中國商人 我國籍藏鏡人改判15年
涉買兇槍殺中國籍商人的陳宇平,高院今依共同殺人罪判他15年徒刑,但陳還押時堅稱「我沒殺人」,將上訴到底。(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國籍生物科技公司負責人谷峰因商業糾紛,6年前在深圳遭台灣籍槍手郭鎮豪近距離槍擊身亡,中國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函請我國協助逮獲郭男,郭已被判16年徒刑定讞,涉嫌買凶殺人的幕後指使者陳宇平一度潛逃遭通緝,一審判陳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今依共同殺人罪改判陳15年徒刑。可上訴。
在押的陳宇平,今被提訊出庭聆判,還押時,本報記者詢問陳宇平是否認罪、上訴否等問題,陳男停下腳步指稱「我沒有殺人」、「一定上訴到底」,隨即上步囚車。
判決指出,台灣籍的陳宇平與中國商人谷峰有商業糾紛,陳男找來槍手郭男行兇,2012年12月13日兩人一同搭機前往中國,落地後卻分別入住東莞市富萊酒店、深圳市新時代酒店,隔天晚上郭男才到陳男飯店會合取槍、彈;15日下午3點多,郭男將槍、彈裝在茶葉禮盒,假借先行替友人送茶葉禮盒,在谷峰的公司停留4、5小時,趁員工下班離開及谷峰電聯妻子之際,趁隙朝背後連開2槍擊中谷峰右背、左胸,谷峰因雙肺及心臟破裂當場死亡。
郭男行兇後立刻返回台灣,陳男也匆匆離開中國,中國公安在命案現場找到2枚彈殼,並從遺留的茶葉禮盒紙袋提繩,採集到郭男留下的DNA,2014年7月函請台灣協助,台灣檢警2016年1月在桃園龍潭逮到郭男。
郭男出庭時避重就輕說,他開槍的距離約3公尺,谷峰右背部中槍後轉身搶槍,過程中他不小心扣到板機才開了第2槍,他不知後果會這麼嚴重。
歷審根據鑑定報告均認定,谷峰雙肺、心臟中槍,無論第1槍擊中何處都是要害,被害人怎麼可能反抗、搶槍,且被害人身上並未發現任何抵抗傷痕,郭男說詞不足採信,依共同殺人罪判16年徒刑,最高法院去年判郭16年定讞。
主要被告陳宇平於去年11月16日搭機入境桃園機場時,被警方查獲,一審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仍認定他涉共同殺人罪,今改判1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