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殺老鄰居重判8年半 男子還得再賠85萬
砍殺老鄰居的69歲男子陳金讃(黃衣者),對於判決不表示意見。(記者陳恩惠攝)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北市68歲男子陳金讚與73歲王姓鄰居素有怨懟,不滿對方報明牌不準,又懷疑對方破壞他的腳踏車,去年4月15日深夜,見王獨自推著攤車返回,於是持西瓜刀,朝王的頭、頸部連砍3刀,所幸送醫後撿回一命;士林地院依殺人罪重判他8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再判他必須賠償王男85萬餘元,本案仍可上訴。
陳說,多年前王曾經報六合彩明牌害他輸錢,案發前又破壞他的腳踏車和衣物,4月15日晚上11點多,飲酒後見王獨自返家,因此跑回家拿西瓜刀,先從背後砍殺1刀,王轉身又朝頭部連砍2刀,王大喊救命,他才騎腳踏車逃逸並將凶刀丟棄在淡水河。
王男另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陳求償醫療費、看護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205餘萬元;陳男則稱,王所提的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實在太高,他無法負擔,請予核減,希望法官不要判那麼高的金額。
法官審理認為,陳嫌所為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又未與王男達成和解或賠償,名下有不動產,目前無業,雖已婚卻與妻分居10餘年,現獨居由胞弟繳付房租及仰賴政府補助金維生,原告王男請求的精神慰撫金於80萬元內較適當。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案發當時的巷口,血跡斑斑很是嚇人。(記者陳恩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