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包庇豪宅申請執照 高市建管處前副處長涉貪判刑6年8月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府建管處前副處長李政賢被控於3年前,接受建商餽贈4萬元郵政禮券,以順利申請執照,另被控明知豪宅國硯建案未依規定施作廚房防火門,也取得使用執照,高雄地院審理後,今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合計判6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
同案涉行賄的建築事務所楊姓員工,被依交付賄賂罪判1年,褫奪公權1年;另案國硯豪宅案,另名被告建管處工程員吳家宏及建商、跑照業者等5人,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
據了解,李政賢自2012年10月到任,負責使用執照申請案複核業務,另一位副處長休假時,由他代理建造執照複審,全案經檢廉發動偵查,先查獲前副處長陳國雄涉貪,另一位前副處長李政賢也被搜索,陳的案件上訴最高法院中,李目前停職中、領半薪。
李政賢被控在2014年1月及中秋節期間,兩度收受某建築師事務所行政主管楊明華交付各2萬元郵政禮券,以求申請執照案件過程順利,合議庭認定李政賢明知楊明華意在行賄,仍收受2次賄款未退還,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但考量2次金額合計僅4萬元,減刑輕判兩次收賄各4年6月徒刑,連同國硯建案使用執照偽造文書部分,合併應執行6年8月徒刑。
至於偽造文書部分,大陸工程公司負責該建案的黃姓男子,依杜姓工地負責人指示施作,由監造郭姓建築師出具不實文書,交由跑照的楊姓業者向建管處申請使用執照,涉嫌偽造文書罪;建管處負責該案複核的工程員吳家宏、副處長李政賢,明知國硯建案未按圖施工,涉嫌放水核章,包庇跑照業者領取使用執照。
工務局今聲明尊重法院判決,行政責任則依刑事判決結果,將函請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依規定懲戒,為杜絕建築管理核發執照可能弊端,已就行政與技術分立、提升發照透明化、加強教育訓練和落實輪調制度等4個面向推動,如有違法違紀,定秉持勿枉勿縱之原則,對不肖同仁則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