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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實發票核銷iPad 客家文化基金會前組長緩起訴

北檢將邱緩起訴處分。(記者謝君臨攝)

北檢將邱緩起訴處分。(記者謝君臨攝)

2018/10/02 13:2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邱姓前組長,涉利用行政院客委會核發的活動補助款,添購非公有攝影器材及iPad,還找來黃姓廠商提供不實發票核銷,由於邱事後未將添購設備列入公物造冊管理,被廉政署依違反商業會計法、詐欺取財罪送辦,台北地檢署考量邱認罪,給予緩起訴,須支付國庫2萬元,黃則另案偵辦中。

起訴書指出,2016年1月,北市客家基金會籌辦「客家小炒亂打秀—藝文活動重點推展主題計畫」,向客委會申請經費補助,客委會核定補助該活動「劇本創編費」、「表演費」、「場地租借費」及「硬體租賃費」5個項目,共30萬。

邱當時擔任基金會文教推廣組組長,涉嫌利用活動核銷補助款機會,添購組內非公有攝影器材及iPad,並將發票充作「硬體租賃費」項目核銷,指示承辦人將發票送客委會審核,但客委會以iPad與補助項目不符,要求基金會補件。

邱未免無法順利核銷,去年1月找來黃姓廠商,以廠商公司名義開立「器材設備租借」發票,供邱完成iPad項目補件,邱利用活動核銷攝影器材及iPad,金額共10萬54元。邱雖將相關器材用於該活動,事後卻未將設備列入基金會公物並造冊管理,被廉政署查獲,依違反商業會計法、詐欺罪嫌函送北檢偵辦。

檢察官調查後,考量邱認罪且無前科,添購器材雖未列入基金會公有財產,但多用於基金會公務活動,將邱緩起訴,期間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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