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前廉政署專員索賄被自清 一審判3年11月
2018/08/31 17:32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的廉政專員陳永士被控向秘密證人索賄案,高雄地院今午4點宣判,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2案共判3年11月、褫奪公權3年,包含詐欺取財未遂罪判3月,此件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曾在警界服務20年的陳永士,因一支逗趣地請走瘖啞人士離開派出所影片成網紅,7年前考試轉任廉政署,辦案機警、認真,一路升任至9職等的廉政專員,直到今年2月間傳涉貪,被控向秘密證人涉嫌索賄,廉政署內部警覺、自清。
廉政官員埋伏人贓俱獲,陳被依貪汙罪嫌起訴,陳永士(43歲)涉貪被捕,廉政署先將他北調,二度查獲立刻停職,今年4月起訴移審院方,裁定25萬元交保,廉政署馬上召開人評會,一次記2大過免職,據悉陳未出席表示意見,免職令已於7月間生效。
檢方調查一名證人提供線索廉政署,偵辦高市府約僱人員涉詐案,判刑定讞後證人欲領取檢舉獎金,扣稅後實領72萬多元,不料,去年12月以被告藉口贊助辦案經費,索賄得手20萬元,今年再度開口索取5萬元時,證人的家屬檢舉陳涉嫌索賄,廉政署南區調查組主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