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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給就對妳開槍!」志工搶基金會不成 改劫路人GG了

    陳姓男子曾擔任華山基金會志工,卻佯稱有槍闖入基金會行搶女站長不成,逃跑路上搶走老婦腳踏車及置物籃內包馬包,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恐嚇、強盜等罪起訴陳男。(記者陳慰慈攝)

    陳姓男子曾擔任華山基金會志工,卻佯稱有槍闖入基金會行搶女站長不成,逃跑路上搶走老婦腳踏車及置物籃內包馬包,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恐嚇、強盜等罪起訴陳男。(記者陳慰慈攝)

    2018/08/14 18:5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有竊盜、恐嚇前科的陳姓男子,曾擔任華山基金會志工,今年6月陳男至基金會辦公室,將右手放在腰際,佯稱持槍,威脅陳姓女站長交出財物,不然就要開槍,陳女拒絕報警,陳男倉皇離開現場,想借用路邊老婦人的腳踏車遭拒,竟強行搶走老婦腳踏車及置物籃內的包包,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恐嚇、強盜等罪起訴陳男。

    起訴指出,6月21日下午2時許,陳男至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華山基金會,將右手放在腰際,向陳姓女站長恫嚇:「我有槍,交出包包跟手機,不然要對妳開槍」,陳女立刻報警,要求陳男離開。

    陳男逃離基金會辦公室後,見一名老婦人牽著腳踏車帶孫女出門,開口向對方借車方便逃跑,老婦人斷然拒絕,陳男趁老婦人不注意之際,搶走腳踏車及置物籃內的零錢包跟金融卡,老婦人想搶回反被推倒在地,左腳、手都受傷。

    庭訊時,陳男聲稱當天喝醉了,辯稱只是向陳姓站長借錢,並把不認識的人的腳踏車騎走而已,否認犯行。

    但因被害人指證歷歷,加上老婦人並指出陳男案發時穿著,並提出驗傷報告,檢方因此不採信其辯詞,今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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