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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小偷喜歡看女人睡覺 怪癖多摳一下罪更重

這個小偷喜歡看女人睡覺,怪癖多摳一下罪更重。(示意圖)

這個小偷喜歡看女人睡覺,怪癖多摳一下罪更重。(示意圖)

2018/08/12 16:3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男子簡重見有喜歡看女人睡覺的怪癖,他潛入女子小芳住處,見小芳與男友熟睡中,竟用手指摳小芳私處,小芳驚醒時,見簡男蹲在床尾持手機燈光照著她,隨後轉身竄逃,睡在身邊的男友雖起身追逐,但沒有追到人,事隔約1年,他又潛入洪女住處,偷竊後滯留現場,坐在床邊盯著睡覺中的洪女,直到洪女驚醒才離去,簡男雖否認犯行,但法院認為他有上述「特殊習慣」,又有監視器畫面佐證,依乘機猥褻罪處有徒刑8月。

判決書指出,簡男在2013年8月5日清晨潛入位於西屯區的小芳租屋處,他蹲在床尾,打開手機的手電筒功能,見小芳與男友熟睡,且沒有穿內褲,遂伸手用手指頭摳小芳的下體,小芳立即驚醒,發現簡男蹲在床尾,察覺並非男友所為,嚇得失聲尖叫,簡男立即竄逃,男友並未追到。

中市警局一分局採證發現,簡男頗專業,現場沒有鞋印或腳印等證據,僅發現兩枚不清晰的指紋,難以比對身分,小芳下體亦無簡男的DNA,不過,簡男百密一疏,逃離現場時,被監視器拍到他從大樓的騎樓跑出來,不過,簡男卻不到案說明,被台中地檢署通緝。

簡男又在2014年7月19日清晨,潛入洪姓女子住處偷東西,得手後不離去,反而坐在床邊看洪女睡覺,洪女驚醒失聲大叫,他趕緊逃離,遲至2016年才被逮捕,並因這起竊盜案判刑10月,但宣告緩刑3年。

簡男被捕後,一分局又重新調查小芳被猥褻案,台中地院審理時,簡男承認自己被監視器拍到從騎樓跑出來,但他辯稱當時是撿拾資源回收物品,法官質問他撿拾物品何需跑步?他又翻供說,當時是睡不著去慢跑,台中地院認為,簡男有偷竊時滯留現場,觀看女人睡覺的「特殊習慣」,再加上監視器的畫面,足以證明簡男犯下乘機猥褻罪,判處徒刑8月,簡男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看法與一審相同,維持8月徒刑,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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