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摺用包裹寄超商 取簿手、取貨手詐騙分工
2018/07/27 11:52
〔記者陳鳳麗/草屯報導〕詐騙集團分工更精細,斷點更多,騙來的存摺、提款卡,用包裹方式寄到超商,由「取簿手」領包裹,再分別交由「取貨手」進行提款等工作,草屯警方接獲線報,到南投縣草屯鎮某超商攔截林姓「取簿」,林男與警方扭打反抗,,員警有人因而受傷,林男後來被制伏,查出該集團分寄5超商的13件包裹、14本存摺。
草屯警分局員警前夜獲報有「取簿手」會現身到超商晚間領取包裹,警方趕到並在內外埋伏,26日凌晨4點半左右,果然有1名男子到超商取貨,待該男子取得包裹之後,警方立即上前盤查,遭遇該男子激烈反抗並與警方發生扭打,員警在查緝過程中分別有人扭傷、挫傷。
「取簿手」林姓男子現年25歲,南部人,他供稱,接獲詐騙集團指示,到草屯地區多家超商,以葉姓男子名義領取包裹,取得的包裹再交由其他「取貨手」帶走。
草屯警方從5處超商起出13件包裹,14本銀行存摺及提款卡,據瞭解來源大多是利用民眾求職,或以公司租用、貸款方式騙取存摺及提款卡。
警方呼籲民眾在求職過程中,切勿輕易將自己的存摺及提款卡交付他人使用,更不要因一時的財源困境,而將存摺及提款卡租借予他人,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戶。